商業保理融資資金從哪來?
目前,我國已有政策支持保理公司進行杠桿經營。商業保理不具有銀行保理的資金優勢,資金來源是制約商業保理公司發展的一個瓶頸。解決了資金來源問題,可以為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夯實基礎。

風險資產(含擔保余額)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后的剩余資產總額確定。預計未來銀行授信、私募基金以及資產證券化將成為保理商的主要融資渠道。
一、商業保理與合作銀行模式解析
商業保理與銀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額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根據銀行對商業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級情況,可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內,可以循環使用資金。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將其受讓的賣方對買方的應收賬款再次轉讓給銀行,由銀行提供融資給商業保理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再將款項劃至賣方賬戶行。
(二) 雙保理模式
國際保理通常為雙保理。在雙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與出口國所在地的保理商簽署協議,出口保理商與進口保理商雙方也簽署協議,相互委托代理業務,出口保理商根據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務。
(三)銀行代理模式
由于資金實力不強、風險較大,商業保理公司業務范圍受到限制,部分保理公司業務集中于咨詢業務、經紀業務,甚至外賬催收業務,對于涉及資金量大的業務,只能望洋興嘆。
因此,在實際中,保理公司往往采取與銀行合作的策略。雙方可以形成一種合作模式,即保理以銀行為主,保理公司作為銀行的代理機構、分銷渠道進行運作,從而擴大業務量,實現雙贏。
二、商業保理與第三方平臺
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為商業保理業務的拓展提供了契機;商業保理通過與第三方平臺的合作,可以提供對買賣雙方都有益處的商業保理業務。
三、商業保理與資產證券化
保理資產證券化是指保理公司出于融資需求,將從各個賣方手中受讓的缺乏即期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定的未來現金收入流的應收賬款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應收賬款的資產池,然后對這些資產進行信用增級,將它們轉變成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和出售的證券。
前幾年中國證監會資產證券化系列法規的出臺,明確了關于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管理辦法及負面清單,將資產證券化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這意味著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人“常態化”發展階段。
根據資產證券化的管理辦法,企業應收賬款屬于可以做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基礎資產”,因此,這對商業保理公司進行證券化融資無疑是個利好消息。
目前深圳已停批新注冊商業保理,具體辦理商業保理企業異常處理、保殼、轉讓咨詢合泰企業顧問 ,合泰企業專注商業保理、融資租賃、融資擔保、深圳典當行、私募基金牌照、基金代銷牌照等一站式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