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零報稅年審公證審計(香港公司年審一般費用是多少)
很多朋友因對香港稅制不太清楚,從而覺得如果運作不在香港進行,是不需要進行核數報稅的程序。這個結論是不正確的
其實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做核數程序,例如,BVI群島,它的法例同香港不同,因為香港的法例確定的規則是任何香港有限公司在任何地方的運作,都必須向香港政府做出交待,交待的人就必須是持牌的核數師,但是交待不代表需要交稅,如果能夠證實你賺取的利潤是并非在香港所賺取的話,是可以在香港稅務局申請豁免利得稅。
在實際的運作中,在跟客戶介紹香港有限公司的核數報稅的問題時,都會跟客戶介紹一種錯誤的理念“零申報”,宣稱:如果你的公司運作不是在香港進行的話,便不需要核數報稅,做一個零申報就可以了,從而不需要向香港政府打稅。這是完全錯誤的,在香港的制度里面根本沒有零申報的說法,這是那些不懂香港稅制的人所杜撰出來的一個名詞,根據香港稅務條例規定,不管你的公司有沒有運作,是否在香港進行運作,每年都必須出具核數師報告進行報稅,否則即屬違法行為,這一點在前面已經強調過了,這是有限公司的法定義務。否則,公司董事便有可能承擔瞞稅的刑事責。這一點要特別地予以注意,只不過當您公司名下沒有任何物業資產,或沒有任何的運作,或沒有任何的銀行出入記錄的話,是可以委托會計師做一份業務不活躍的核數師報告(DORMANT A/C)便可,也就無須向政府納稅了,但也需向香港稅務局申報。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任何人,做生意、貿易、專業,利潤來自于香港,運作也在香港就會列入香港管轄范圍,所以,衍生出一套非常特別的法制,全世界只有美國、加拿大有世界稅,而香港只能夠對運作在香港的企業征稅。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規定,每一間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審計公司的財務報告表,每年至少做一次核數師報告,至于核數師報告提交稅務局的次數并不確定,稅務局一般要求每一年交一次,也有要求半年或兩年交一次的,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做安排,但一般是每年交一次。每年的4 月份香港稅務局就會給有限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而在收到報稅表后一個月之內,有限公司就必須準備好核數師報連同填好的核數師報告一起遞交給稅務局
首先解釋一下為什么要做師報告。其實一份核數師報告除了可以向稅務局進行核數報稅以外,還可以有很多的用途。可能你今天創辦公司沒有想到未來會上市,沒有想到未來會賺很多錢,沒有想過在未來申請牌照時會遇到問題,也沒有想過會與合作者進行公司的并購與合并,所以你不會意識到核數師報告的重要性,但如果你想達到以上目的的話,建立起完善的會計體系是非常重要的,而核數師報告是達到以上目的最最重要的工具,因為一旦你每一年都做了核數師報告,實際上你公司的資產與實力是非常清晰的,公司的財務情況也能得到國際認可,你可以拿它來上市,跟銀行借貸,申請牌照,與別的公司進行合并等等,所以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你需要每一年都準備好核數師報告。
核數師報告是由國際認可的注冊會計師(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出具才有法律效力,最常用的目的是讓稅務局來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有沒有贏利,但首先要交代是管理一間有限公司真真正正管轄的法例是在公司法中的 CHAPTER32,規定有限公司每一年都要做一份核數師報告,目的有很多,可以是向股東交待;也可以是給投資者參考;也可以是作為借貸用途;也可以是用于一些牌照申請;也可以是作為基本檔交給稅務局,從而判斷你公司究竟有沒有贏利,如果有的話,就要打利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