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企業發票管理辦法39條情節嚴重)
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各種費用的報銷都需要憑發票進行。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發生不拿發票報銷的案例,導致費用報銷與發票管理存在一定的混亂狀況。如果在報銷的時候,會計入賬的時候,找不到發票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那么公司的刀應該怎么管理呢?和合泰企業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簡化發票申領程序:稅務機關應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統一、規范的發票申領程序,并將發票申領程序。
公開。申領普通發票原則上取消實地核查,統一在辦稅服務廳即時辦結。一般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的,主管稅務機關不需事前進行實地查驗。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擴大不需事前實 地查驗的范圍,實地查驗的范圍和方法由各省國稅機關確定。
發票應該怎么管理?
1、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范圍,開具發票;
2、專用發票按要求開具;
3、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提前或滯后;
4、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具體規定辦理;
5、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聯按期裝訂成冊;
6、不丟失、損(撕)毀發票,不擅自銷毀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7、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8、丟失專用發票,必須按規定程序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告;
9、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發票常識要記牢
1、自然人怎么代開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具體咨詢稅務機關。
2、單位和個人如何保管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納稅人擅自損毀發票的,會受到什么處罰?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納稅人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