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起海南開始實施企業滾動年報制度
發布時間:2019-08-13 閱讀數量:357
海南被劃分為自由貿易區之后,政府部門在商事登記上的制度一直在進行,其目的地就是為了方便企業的注冊登記,簡化企業的時間成本。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又發布了關于《商事主體滾動年報規定》相關政策,從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動實施滾動企業年報制度,進一步企業提供提交年報提供便利。

文件規定,10月以后企業可選擇滾動年報報送方式,企業可自主選擇年報時間,全年任意一日作為申報日,任何時間均可自主更正年報公示信息,休眠期間可免于報送年報。
《規定》明確,可自主選擇年報時間。年報時間不再統一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體可任意選擇一日作為申報日,自申報日之日起兩個月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未選擇申報日的,自成立周年之日起兩個月內報送年度報告。自行確定申報日的,須滿5年后方可申請變更。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關管理企業不實行滾動年報。
需注意的是,暫不開展經營活動的商事主體無需報送年報。同時,可自主更正年報信息。年報公示信息更正不再限定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政府部門對年報制度進行改革,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方便企業自主進行年報,降低企業年報成本,同時解決年報同時期申報出現擁堵的問題,對企業進行一個精細化管理,強化商事主體的主體意識,構建長效常態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此外,建立商事登記聯絡員信息庫。由商事登記聯絡員取代年報聯絡員,實行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年報信息與稅務、社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報送信息相同的,免于自行填報,實現數據同源。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稅務、社保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年報數據共享機制,建設并逐步暢通數據共享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