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危化品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必備資料一覽
辦理危化品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時,需要準備一系列必備資料。以下是一份詳細的資料清單:

一、企業基本資料
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以證明企業的合法身份和經營資格。
申請審批表:填寫完整的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批表,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經營范圍、儲存場所和安全設施等信息。
經營場所證明:提供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文件,以證明企業擁有或合法使用經營場所。如果企業沒有也不租賃儲存場所從事批發業務,應當出具本企業沒有也不租賃儲存場所的承諾書。
二、安全設施與場地資料
場地設施合規證明:提供經營危化品的場地、設施與建筑物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如《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的合規證明。
驗收合格文件:經營場所內的建筑物需符合公安、消防驗收標準,并提供相應的驗收合格文件。
三、人員資質資料
主要負責人與管理人員資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取得安全員證書,提供他們的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
業務人員培訓證書:其他業務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提供相關培訓合格證明。
四、安全管理制度與應急預案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確保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應急救援預案:提供符合標準的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場所內配置的相應救援設施清單。同時,提供應急預案的演練記錄,以證明企業具備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其他相關資料
安全評價報告:根據有關法規要求,提供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以證明企業的安全狀況符合法規要求。
與政府部門簽訂的責任書:如與所在地鄉鎮(街道)政府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復印件等。
專項證明材料:
專門從事倉儲經營的需提供符合當地規劃的證明材料。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需提交重大危險源登記備案表復印件。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外設的經銷、代理經營企業應提供企業的委托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經營屬于監控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出具國家、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經營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成品油的企業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時,需出具商務部、商務廳核發的相關經營批準證書。
劇毒品經營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附市場需求材料。
六、變更登記證明(如適用)
根據《民法典》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如果法人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化,還需要提供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的證明文件。

危化品許可證有哪些種類
危化品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
一、按經營方式和業務范圍分類
運輸許可證:
適用于需要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如汽油、柴油等的運輸。
帶倉儲經營許可證:
適用于從事危險化學品批發零售業務,并涉及儲存環節的企業。
普通經營許可證:
適用于從事危險化學品貿易活動,但不涉及運輸和儲存環節的企業。
二、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分類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允許企業從事各類別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
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只允許企業從事特定類型危險廢物的收集經營活動,如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等。
危險品從業資格證:
危險品駕駛員資格證:針對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需滿足一定條件并通過考試方可獲取。
危險品押運員證:針對從事危險品押運的人員,同樣需通過相應的培訓和考試。
三、按《危險化學品名錄》分類
此外,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申請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項目還包含以下六大類共計15小項: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1項易燃氣體
第2項不燃氣體
第3項有毒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
第1項低閃點液體
第2項中閃點液體
第3項高閃點液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1項易燃固體
第2項自燃物品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1項氧化劑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害品:毒害品
第八類腐蝕品:
第1項酸性腐蝕品
第2項堿性腐蝕品
第3項其他腐蝕品
凡是經營屬于上述六大類共計15小項中所列危險化學品的,都需要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憑許可證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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