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人數上限是多少?人數上限大揭秘!

普通合伙企業:
人數上限:法律對于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沒有規定最高限額,只規定為兩人以上。這意味著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數量可以超過兩人,但具體上限并沒有明確規定。
其他要求:除了人數要求外,普通合伙企業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如有書面合伙協議、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等。
有限合伙企業:
人數上限:有限合伙企業的人數最多為五十人。這意味著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人數應在二到五十人之間。
合伙人組成: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其他要求:同樣,有限合伙企業也需要滿足其他條件,如有書面合伙協議、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等。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的區別有哪些
一、設立要求
合伙企業:
根據《合伙企業法》設立,必須由2個(包含2個)以上的合伙人出資設立。
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根據《公司法》設立,由1-50個股東出資設立。
不能以勞務出資。
二、風險承擔
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公司: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治理結構
合伙企業: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權利。
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有限公司: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股東會、董事會是權力機構。
四、份額或股權轉讓
合伙企業:
對外轉讓,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協議約定除外)。
對內互相轉讓,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公司:
股權對外轉讓,章程有規定按照規定,沒有規定,其他股東過半同意,可進行轉讓。
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對內互相轉讓,自由轉讓。
五、新增合伙人或股東
合伙企業: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有限公司:
股東會全體2/3以上表決權同意即可增資,引入新股東。
六、利潤分配
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公司:
同股同權,按照占有股權的比例相應分配利潤,承擔風險,更強調資本的聯合。
七、稅務承擔
合伙企業:
先分后稅,對合伙企業本身不征稅,只對合伙人征稅。
合伙人是自然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繳納企業所得稅。
有限公司:
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自然人的股東分紅,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本公司提供包括公司注冊、公司變更、公司注銷、公司并購、金融牌照審批轉讓、企業報稅、年審、財務代理深港車牌辦理等一系列關聯業務服務。


